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李某贪污、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
2023-06-19 11:36:4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肖科能 | 点击量:768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肖科能)6月16日上午,由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贪污、受贿案公开审理。县人大代表、县政协委员、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、各乡镇干部及人民监督员等80余人受邀到庭观摩。

检察机关指控,被告人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其职务之便,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国家财政资金180万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40.8万元,应当以贪污罪、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发表公诉意见时,公诉人分析了李某走上职务犯罪道路的原因,并以此案为切入点进行警示教育,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。

被告人李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,当庭表示认罪认罚,并表示忏悔。

“今天这场‘面对面’的警示教育活动,让我们直观真切地感受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后果,让案例真正成为我们察干部‘最好的清醒剂’,绷紧纪律和法律之弦,自觉做到‘以案为警’‘以案为镜’‘以案为戒’,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。”庭审结束后,衡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曾涛主持听庭评议活动,办案人员就案件办理、文书制作、出庭准备等方面分享心得体会,评议人员对此次观摩庭及听庭评议活动给予充分肯定。

一审:李翔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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